一、申报备案程序
1、饲料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到陆良县畜牧兽医局领取饲料产品质量承诺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提交饲料产品质量承诺书.
3、提交证明企业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即饲料生产许可证. 饲料产品质量执行标准证书及备案材料.审批备案的产品目录.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入境饲料产品新批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陆良县畜牧兽医局依法对饲料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具备合法性的,出具饲料监督管理证明或饲料监督管理卡.
二、监督管理程序
1. 陆良县畜牧兽医局建立饲料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2.对饲料监督管理卡进行痕迹追踪管理,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对饲料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分别实行绿牌.黄牌.红牌制.
(1)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未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和严重事故, 陆良县畜牧兽医局发予绿牌通报表扬.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将绿牌收回.
(2)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连续2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连续2次监督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依法作了处理的同时,实行黄牌警告通报,并列如重点监控名单,跟踪监督。直到一年后达到要求才可摘牌。
(3)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饲料一年内连续3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连续3次监督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事故的, 实行红牌通报,停产停业整顿.
(4)停产停业整顿后,产品质量仍然不合格而达不到 整改目标的,依法吊销饲料监督管理证明和饲料监督管理卡,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在5年内不准从事饲料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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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乔仙